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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穿越
杏林镇上溪村。
穿着一身粗布衣裙的洛锦绣怀里端着木盆站在坡上遥望着大半个村子的风光,不止一次叹气。
微风拂面,入目可及之处一片绿意盎然,田地里金黄一片,分明是一片优美的田园风光,身处这种环境本应该是非常舒适的事情,奈何……身后骤然传来的语气不善的喊声破坏了难得的意境。
“老大家的,还不赶紧回家把衣服晾起来!在那儿傻站着干什么!是不是想偷懒!?不好好干活的人晚上可没饭吃!”
洛锦绣回过头来看着不远处那个骂骂咧咧的中年妇人,眉头一皱,只觉得头疼得更厉害了,心中的无奈也更深。
将装了一盆洗好的衣服的木盆重新扶好端稳,也没说什么便跟着那妇人往回走。
一边走一边回忆着三天前发生的事情。
三天前。
洛锦绣,当时还是名为洛锦的她还是洛氏集团的总裁,刚将忙活了三个多月的一个大项目搞定坐上飞往巴厘岛度假的飞机,却不想,飞机中途忽然被雷劈中,直接在万米高空中‘砰’地一下炸了!
连掉入海中的机会都没留下!洛锦先是感觉到一股剧痛袭来,而后眼前一黑就不省人事了。
当时她有预感,自己怕是活不成了,但她怎么也没想到不知过了多久,会被一阵吵嚷声给吵醒。
洛锦张口想说些什么,却因躺了好几天,喉咙干得厉害,只能‘啊啊’两声。
围在床边的男男女女们可没人在意她,就在洛锦艰难地想自己从床上起来时,身体却忽然被人扶起来,而后便是一道低沉磁性的嗓音在耳边响起。
“喝点水。”
洛锦身上没什么力气,没办法回头,只能通过身后靠着的触感和这道声音判断,扶她起来的人是个身材不错的成年男子。
洛锦三两口将眼前碗里的水‘咕嘟咕嘟’喝干净,这才觉得喉咙舒服了很多,可紧接着传来的却是腹部一阵阵饥饿感,估计是因为昏迷太久没进食吧,伴随着饥饿感还有些许的胃痛。
身后的人再次开口道:“我去给你拿点粥垫垫肚子。”
洛锦刚想应一声,脑子却忽然传来一阵尖锐的痛楚,身体不自觉地瑟缩了一下,在对方怀里蜷缩起来。
一堆不属于自己的记忆猛然袭来,洛锦很快就意识到了自己此时所面临的处境,脸上的表情也彻底僵住,哪怕身后的人用听似冷淡实则透着些许关心的声音问她是不是哪里疼,也没了心情回应。
其实在睁开眼睛看见周围古色古香的桌椅,还有窗户,她心中就隐约有了预感,可真正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在自己熟悉的时代,遭受到的冲击却仍然不小。
“人醒了就成了,你也别跟她腻歪了,地里的活还没干完,家里不能因为她一个就耽误了正事,还不快点去帮你爹他们干活!”李淑秀老太太不耐烦地督促道。
被他点名的青年神色淡淡地说道:“她睡了好几天肚子已经饿坏了,我帮她弄点粥过来,看她喝完了就去地里干活,奶奶放心。”
李淑秀看着青年不喜地皱皱眉,却没再说什么,只是哼了一声,一脸不高兴地离开了狭窄的小房间。
其他人也一人说了一两句冷嘲热讽的话,而后陆续离开。
青年,云景灏低头看着怀里一副受了巨大打击僵着一张小脸的女子,默默地给她理了理凌乱的头发,心中略微迟疑了一下,也不确定方才家里人说的那些不好听的话她有没有听见,沉默了片刻,才再一次开口道:“奶奶他们的话不要放在心上,你安心休息,先把身体养好,不要考虑其他事情,一切有我。”
洛锦稍微扭过头,这才看清了抱着自己的人的样貌。
长得不算特别帅气,但五官端正,棱角分明,最重要的是一双眼睛看起来非常深邃,只是稍微对上眼神,就有种像是要被吸进去的错觉。
看上去给人的感觉也很沉稳,身材似乎也不错,给人很强的安全感,放在现代应该会有不少人喜欢这款类型,而这个男人,也正是她如今这幅身体,洛锦绣三天前拜过堂的新婚丈夫!
想到刚刚接收到的那些记忆里的种种事情,此时此刻洛锦只想扬天大喊一声——这操蛋的人生!
……
第二章我觉得她好就可以了
端着木盆走到云家所在的院门口时,正好从另一条路上,她不久前新鲜出炉的丈夫云景灏也拎着两只刚打来的野鸡走了过来。
二人在门口碰上,默默地对视了一眼,然后什么话也没说,云景灏将她手里的木盆接过来,率先走进了院子里,而洛锦,或许说是洛锦绣在他身后看了一会儿,露出一抹微笑,也跟了上去。
这时,左边的屋里忽然出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看见云景灏……腰侧绑着的两只野鸡,眼睛一亮,冲着正屋的方向大喊了一声:“爷爷奶奶,爹,娘,大哥回来了!”
“回来了?今天收获怎么样?逮了几只猎物?”
正屋里陆续出来好几个人,分别是云家老太太李淑秀,大房的大伯母张氏,三房的婶婶王氏,在最后头的则是二房的继室,也就是她的男人云景灏的继母赵氏。
张氏最先走过去将云景灏放在地上的猎物扒拉了一下,见只有两只野鸡还有一小包五六个野番薯,面上满是失望。
“景灏啊,你今天这收获似乎不太好啊。”
婶婶王氏也道:“就是说啊,家里这么多人,就这么两只鸡,都不够塞牙缝的。”
李淑秀没说话,但脸上却清楚地写着不满,看向云景灏的眼神中也充满了怀疑,仿佛云景灏是故意少猎东西回来,或者是昧下了其他猎物似的。
云成祖凑过来看着那两只野鸡,舔了舔嘴角,一脸馋样:“奶,娘,今天晚上咱们吃小鸡炖蘑菇吧!”
大伯母张氏点点头:“也好,正好家里还有些蘑菇,成耀读书费脑,得好好补补,娘,您说呢。”
李淑秀嗯了一声,想到自己最疼爱的二孙,目光变得慈爱起来,“成耀天天读书,日后还得考功名,当然得吃点好的,晚上这大菜,老大家的,你做吧,老二家的,把这只处理干净,另外一只还没死,先关到笼子里放着,过两天再吃。”
赵氏到厨房去拿了菜板还有菜刀,挽起衣袖抓了野鸡就到一边去准备收拾。
李淑秀又看了眼站在云景灏身边的洛锦绣,面色一沉:“景灏家的,傻站在那儿干什么!还不帮你娘一块儿把鸡收拾了到厨房去打下手!真是的,成天就知道偷懒!就没见过婆婆忙活,儿媳妇在一旁干瞪眼的,你娘家没教过你吗!还有!等会儿忙活完了去地里把你大伯他们叫回来吃饭。”
“奶奶,我这衣服还没来得及晾呢。”洛锦绣懒懒地说完,直接无视老太太的命令自顾自地拿着木盆到晾衣架那里去晾起了衣服。
家里又不是只有她一个人能去厨房帮忙,衣服她洗,厨房她帮忙,菜园子她浇水,去地里叫人又是她,当她有三头六臂,还是她脸上写着‘好欺负’三个字?
呵,怎么不美死你们。
张氏一看婆婆脸色都黑了,幸灾乐祸地对云景灏说道:“景灏,你这媳妇儿瞧着脾气可不小啊,连奶奶的话都不好好听,你可得好生管一管,否则以后还不得骑到你头上来?”
云景灏冷淡地看了眼张氏,“这就不用大伯母担心了,她是我媳妇,我觉得她好就可以了。”
“你这话说得就不对了。”王氏眯着一双细长的眼睛,轻扯嘴角:“这媳妇儿进了门不但要对自己丈夫恭顺,最重要的还是敬着长辈,好生伺候好公公婆婆还有爷爷奶奶,奶奶让她去干活她居然还拿架子,就这样,谁还敢指望让她孝顺长辈,不骑到我们头上来就谢天谢地了。”
洛锦绣晾衣服的地方是在院子另一边,离他们现在站的地方有些远,听不清这边说的话,张氏二人这才肆无忌惮地直接将这些话说了出来。
当然,就算洛锦绣就在跟前,她们也不是不敢说,只是不会说得如此直接。
云景灏很清楚家里的人都是什么性格,也不打算和她们争辩什么,只将手里上山打猎时用的砍刀往边上的木桩上一扔,众人便听‘砰’的一声响,刀身没入了三分之一。
张氏和王氏顿时心里一缩,嘴也同时默契地闭上,看向云景灏的眼神中浮现出些许忌惮,惊惧和恼火。
王氏本也是个厉害的主儿,可对云景灏这个侄子也怵得慌,看他明显不高兴了,尽管心里憋火,却只小声嘀咕了一声‘这是吓唬谁呢’,而后悻悻地去厨房准备晚饭。
张氏看看脸色不好却没说什么的婆婆,也不再做声,正好赵氏把鸡杀好了,就凑过去帮忙,乐呵呵地跟没事人一样:“二弟妹辛苦了,我拿着吧,你去烧点水好把鸡毛给烫了。”
“成,大嫂。”赵梅点点头进了厨房,由始至终没想过要给自己这个不喜欢的继子和儿媳妇说话。
云成祖‘点’完了菜早就回屋等着吃饭去了,只要自个儿能吃到肉,对院子里发生的事情那是半点不关心,也不在乎。
等院子里只剩下洛锦绣和云景灏两个人,后者先将脏了的手洗了洗,然后也走过来帮她晾衣服。
洛锦绣看着云景灏默不吭声帮忙的样子,心情别提多复杂。
任谁忽然莫名其妙地从单身贵族变成已婚妇女,年龄也从二十五六缩水十岁,大抵都不会太冷静!
何况,根据原身的记忆,她嫁给云景灏并不是自己愿意的,而是被娘家那边灌了药晕晕乎乎地被送来,在神志不清地情况下拜了堂,成了亲,也是因为当初被灌的药药力太猛,或者说本身成分就有问题?成亲后直接一命呜呼,让她捡了便宜。
娘家人给她灌药也要把她嫁人的缘由也非常坑爹,盖因她娘改嫁后嫁的男人看上了她,为了防止家里出现让人难以接受的丑闻,才急不可耐地把她给打发了。
因为继父不愿意掏嫁妆钱,又事出突然,随便找了隔壁村同样不太乐意给多少聘礼的云家不招待见的大孙子就算完了。
而云景灏这个本该被家里长辈喜爱的大孙子为什么惹云家人不喜,具体理由她不太清楚,但根据原主记忆里的一点传闻,应该是和云景灏亡故的生母有关系。
里头具体有什么原因估计得以后才能慢慢了解,现在,她还是想想晚上怎么想法子尽量让自己吃饱饭吧。
第三章鸡腿之争
洛锦绣最终没能逃过要到厨房帮忙的命运,不过好在大菜有大伯母张氏负责,煮饭和其他凉拌菜也有赵氏和王氏忙活,她就是帮着烧烧火。
这倒不是三个长辈想让她做轻松的活,而是她刚嫁过来她们还不太了解她的性子,就怕她做菜不好吃,或者是放油盐放太多,浪费,又要被婆婆(李淑秀)念叨好半天。
随着天色逐渐暗下来,饭菜陆续做好,大房的云晓婷将地里忙活着的家里的男人们叫了回来。
云家还没分家,三房人加起来人口着实不少,这个时代的人在男女大防方面,至少在自家亲人上并不太明显,所以吃饭的时候也没分男女两桌,只是一桌坐不下所有人才分成了两桌。
一家之主云博文和李淑秀两位老人和在家里最受重视的大房一家一块儿坐,二房三房则坐另一桌,洛锦绣是二房长子云景灏的媳妇,也在这桌。
云家的人口在整个上溪村算得上相当多,家里的房间都快容不下了,盖因云家至今尚未分家,云博文老爷子倒是考虑过要分,随着孩子们越来越大,不久后都要成家立业,人还会进一步增加,另外,人一多,平时矛盾就不少,吵吵嚷嚷的会影响大房长子云成耀读书。
以洛锦绣这两天的观察,基本可以断定最后一项是最主要的原因,其他人,包括云景灏的父亲,还有三房,从来不会提分家的事,多半是惦记着等云成耀中举后能跟着沾光。
要是提前把家给分了,老爷子老太太肯定会和大房一起,到时候其他两房人还不只能干瞪眼?
不过,也因为吃饭的嘴太多,前两年这边世界闹灾,家里的一点积蓄都消耗得所剩无几,原本还不错的家庭变得拮据起来,吃食上不至于显得特别穷酸,但也绝对称不上丰富。
两桌分别只有一道大菜,也就是小鸡炖蘑菇,一边半只鸡,其余的就是云景灏今天带回来的几个野番薯,从菜园子里摘来做的蒜茄子,和凉拌野菜,几碟自家做的咸菜,一人一碗糙米饭。
说白了,主要的吃头就在那道小鸡炖蘑菇上,等所有人都到齐以后,老爷子最先动筷子,然后其他人便都眼疾手快地直接看准了盆里的鸡肉往自己碗里夹。
老爷子那一桌李淑秀动作特别快,一下子就将唯一的一条鸡腿夹出来放到了身边的大孙,二孙子云成耀碗里,一脸慈爱地说道:“成耀读书辛苦了,吃个鸡腿。”
别看云景灏是云家第三代中的长孙,可因为李淑秀,以及他亲爹也似乎不大喜欢他,导致他在云家的存在感着实不大,老爷子老太太几乎将二孙子云成耀当成了大孙子疼爱,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都先可着他,可谓是偏心偏到了骨子里。
看上去斯斯文文的云成耀也习惯了自己得到的好待遇,面不改色地笑着也夹了一块肉给李淑秀:“谢谢奶奶,您也吃。”
“诶!吃,都吃!你多吃点。”李淑秀一边欣慰地笑,一边动作飞快地又给他夹了几块胸肉。
云晓婷也馋鸡腿,却不敢和自己的各个争宠,他们的爹娘也乐得让最有出息的大儿子多吃点好的,所以这一桌的气氛还算和谐。
隔壁桌就完全不一样了。
洛锦绣倒是没想过要出头抢鸡腿,她琢磨着能吃个鸡翅膀也不错,然后见缝插针多喝点鸡汤,蘑菇也很有营养啊!可谁能想到,云景灏这个平时在家不声不响的,居然顶着一张平静的脸动作迅速地将筷子伸向了盆中的鸡腿!
然后,不出意外地和另一双筷子狭路相逢!
洛锦绣顺着那双筷子看过去,是二房继室赵氏,也就是她的……婆婆。
赵氏微微拧了下眉,没有将筷子抽走,旁边云德顺这个当爹的却先一步开口责备道:“景灏,你是当大哥的,让着点弟弟,成辉还小,还在长身体,得多吃点好的。”
云成辉早就等不及想吃鸡腿了,看云景灏居然想抢他的,也一脸不痛快,“你自己能打猎,想吃以后再打来吃就得了,跟我抢什么劲儿啊!爹!娘,我要吃鸡腿!”
赵氏立刻道:“好好好,娘给你夹鸡腿。”说着,便默默地看着云景灏,等着这个继子如同往常一样,被他爹指责后便直觉地退让。
三房小叔云德喜也眼馋鸡腿,只是他到底是个长辈,这种时候不好跟侄子们抢,看二房自己人窝里横,乐得看热闹。
让全桌人意外的是,云景灏这次居然没缩回去,而是镇定地说:“我媳妇前几天晕了很久,身体虚,需要补补,成辉想吃就吃鸡翅,或者明天我再去多打点野鸡回来。”
云成辉瞪着眼睛,指着洛锦绣的鼻子道:“那你怎么不让她过几天就吃?这鸡腿是我的!凭什么让她这个也没干多少活的女人吃!”
洛锦绣眉头锁起,面露不愉,不是因为鸡腿的问题,只是不愿意被人用手指着。
要不是还记得现在已经不是在现代,她差点就没忍住伸出手直接把这小子的手给拍掉。
“!”同桌的其他人都傻眼了,这还是他们知道的闷葫芦云景灏吗?
“她是你大嫂。”云景灏冷冷看着云成辉,铿锵有力地说道,“把你的手放下!这是你该对大嫂有的态度吗。”
第四章这小子真欠揍啊
云德顺和赵氏等人都懵了,完全没想到这个在家里受了气从来不会反抗的儿子怎么态度变得如此强硬,而且还是为了一个刚嫁进来没两天的新媳妇!
这要是时间长了还得了?
夫妻俩,包括三房的王氏看洛锦绣的眼神都有些不对了。
刚醒过来不到三天就把丈夫的心笼络地敢和家里长辈对着干,这小妮子心机不小啊!
无辜中枪的洛锦绣:怪我咯?我就是想安静地抢个鸡翅膀而已!
小叔云德喜看热闹不嫌事大地对云景灏道:“景灏,不是叔说你,成辉才多大,你这当大哥的和弟弟这么计较,未免太小气了点,你媳妇是成辉大堂嫂,那也该有点嫂子的样,哪有当嫂子的和弟弟抢鸡腿吃的,说出去都怕人笑话。”
其他几个小辈都没吭声,只是用惊疑不定的目光打量反常的云景灏。
王氏倒是对云德顺笑呵呵道:“二哥,我瞧着锦绣是个有福气的,这才刚过门几天,景灏就这么疼她了,有什么好的都想着要给她呢,两口子能和和睦睦的,二哥二嫂你们以后可有福气了。”
云德顺听了这话不但没觉得高兴,反而脸色更黑了。
儿子光惦记着自己媳妇,连个鸡腿都要和弟弟抢,因小见大,谁知道以后会不会为了媳妇连他这个老子也不放在眼里了!?
云德顺越想心里越火,却不想想,当年的自己和此时的云景灏何其相似?
这桌的动静不小,李淑秀已经注意到了,听了王氏的话,也不期然地想到了死了许多年的二房儿媳妇,面色一黑,用力一拍桌子,骂道:“吃个饭又闹腾什么!景灏!你身为大哥竟是一点都不知道谦让弟弟吗!?你媳妇儿怎么就那么娇气,在床上躺了两天就身体虚,需要吃这个吃那个的补?你大伯母婶婶他们有身子的时候都没她精贵!”
李淑秀对云成辉这个最小的孙子虽说不见得像对云成耀那样疼爱,但也不错,可以说,只要是和云景灏做对比,不论是家里哪个小辈,包括几个赔钱货孙女,她都觉得不错。
洛锦绣略微低下头,在众人看不见的角度嘴角一掀,眼中满是漫不经心和嘲讽。
身为食材提供者的云景灏不过就是想吃个鸡腿而已,弄得好像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一样一个劲儿地指责,这家人的思考方式真是奇葩!
说句不好听的,想让牛干活你不也得让牛先吃饱喝足吗?又想使唤人又不想满足对方一点点的需求,哪有那么便宜的事?
“奶奶,您别生气,小心气坏了身子。”云成耀关切地轻抚李淑秀的后背,目光转向云景灏,眼底里有着不认同和淡淡责备,“大哥你也是,只是一点小事罢了,何必惹奶奶和二叔他们生气。”
云景灏表情冷硬,冷淡地看了他一眼,嘴唇不自觉地抿成一条直线,身体绷紧看上去像是在隐忍着什么,依旧没有低头。
李淑秀看他这股劲儿,又有乖巧懂事的二孙子作对比,心里更厌恶了,只觉得这个一向不讨她喜欢的大孙子果真和他娘一样不讨人喜欢,还让她再一次想起当年和自己对着干的二儿子,哪怕如今的云德顺已经不敢和她呛声,她心里仍然梗着一根刺。
“我看你这是要反了!景灏家的!说!是不是你在背地里撺掇景灏的!”要不然这个向来不冒头的大孙子怎么会忽然胆子变得这么大!?
洛锦绣仿佛没察觉到李淑秀恼火的眼神一样,面不改色地抬起头:“奶奶说的哪儿的话。”一只手拉过云景灏的胳膊,硬是把他拉回来:“既然成辉想吃鸡腿就给他吃吧,景灏也只是怕我身子太虚受不住,别白天干活的时候又晕一次,到时候传出去好说不好听,村子里的人要是认为云家苛待刚入门的媳妇,没几天就磋磨晕了两次,对家里也不好。”
云家其他人面色微微一变,看洛锦绣的眼神透出不善,但同时又觉得的确有道理,本来之前她晕了三天村里人就在犯嘀咕,怎么嫁过来的时候好好的,拜完堂就晕了?莫不是洞房的时候,咳,出了什么问题?比如,云景灏有什么不好的癖好把人给折腾地半死不活?
这种不好的风言风语一旦多了,肯定会影响云家其他小辈们的嫁娶,李淑秀,以及大房三房的人,包括赵氏都不愿意发生这种事。
洛锦绣看了眼云成辉,又对赵氏说道:“成辉既然想吃,您就给她夹吧,要是不够,明儿让景灏再去打几只回来,都给成辉吃。”
她早看出来云景灏和赵氏这个继母关系很冷淡,下意识地略过了对赵氏的称谓,身边原本沉着脸的男人注意到这一点后面色在不自觉中缓和了一些。
等他细细一琢磨洛锦绣话里暗含的深意,更是用诧异的目光扫了她一眼。
洛锦绣并没有注意到,只是继续顶着商业笑容面对着云家人。
这要是商场上那些人,或者是现代的一般人,也该听得出她的暗讽,偏偏云家人好像完全没听出来一样,继母赵氏也一脸理所当然地直接将鸡腿夹给云成辉,还点点头说:“那明天就多打几只回来,家里人多,两只鸡哪里够吃,成继,还有倩倩都没吃到呢。”
云成辉更是示威一样在鸡腿上咬了一大口,得意地冲云景灏一挑眉:“早晚都得进我嘴非得浪费那么多时间,肉都凉了!”
洛锦绣继续笑:这小子真欠揍啊。
李淑秀脸色勉强好了一点,但看向洛锦绣的目光却半点不见缓和,反而更显严厉,虽然没明着说,可那眼神分明是在对她说,‘别以为你现在说好听的话我就不知道是你唆使云景灏和家里人作对!’。
那种看搅家精的眼神让洛锦绣都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第五章木系异能
为了防止再起波澜,安生地把这顿饭给吃完,洛锦绣连鸡翅膀都不打算抢了,安安分分地只夹几块鸡肉,然后舀点鸡汤泡饭吃,糙米饭干吃对吃不惯的人而言绝对是个挑战,合着鸡汤还能更容易顺下去一些。
本来云景灏是想给她夹鸡翅的,中途被她拦住,用眼神示意他消停点,然后为了安抚他,给他也夹了几块肉吃。
别以为她没注意到,这人惦记着给她多吃肉,自己却只夹了点咸菜和凉拌野菜吃,一个大男人吃这么点东西哪能吃得饱!
王氏见了她频频夹肉的动作张口想说什么,洛锦绣却先一步对云景灏道:“你上山打猎很消耗体力,多吃点,要是没力气,明天打不到好的猎物就白跑一趟了。”
这两年家里穷困,虽然也养了些鸡鸭,但基本都是逢年过节,或是家里来客人,有喜事才吃,肉一个月就买那么两回,量很少,多半都进了云成耀嘴里,家里开荤就指望着云景灏上山打猎。
要是他打不到猎物,就预示着家里人想吃肉的日子会往后推。
王氏硬是将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一边跟着加快夹肉的动作给云德喜,还有儿子云成继,自己也多夹点,一边在心里暗暗嘀咕‘吃死你算了!’
云景灏打来的野鸡其实挺肥了,但一桌只有半只,八九个人分,就算肉切得比较小,每个人也就能分到那么两三块,最后鸡汤也几乎被分光,剩一点底的时候,云成辉直接把盆端过来,把剩下的两口饭放里,拌着吃了个干净。
洗碗的时候,洛锦绣没能逃开干活的命运,和她一起在厨房善后的还有云倩倩,大房的云晓婷,三房的云晓燕。
不过除了云倩倩之外,其余两个人都是磨磨蹭蹭不怎么动手,偷懒之意非常明显,最好笑的是,云晓婷自己不好好干,还偏偏对洛锦绣指手画脚的。
“锅刷干净了,多涮两遍。”
“碗洗好了放那边摆好,小心点,别磕坏了!”
“那边剩下的木柴……”
“剩下的咸菜放那边的柜子……”
洛锦绣选择性地忽略掉耳边叽叽喳喳的声音,自顾自地忙活了大半个时辰才收拾差不多,在外头打了点水简单洗漱一下,这才擦黑回到她和云景灏的房间。
说是房间,其实根本就是原来家里的柴房。
本来云景灏是有房间的,和云成辉一个屋,但前几年他曾经去服兵役,回来后年纪大了些的云成辉脾气也见长,说死也不要和不喜欢的大哥同住一室,最后云景灏就被安排在了比其他屋都要狭窄,只有一个特别小的通风小窗户的昏暗柴房之中。
当年云景灏去服役的时候并没有闹灾,云家家庭情况也还算凑合,也不是拿不出免服役的钱,可当家管钱的李淑秀却丝毫没有准备掏钱的意思,毫不犹豫地给他在里正那里报了名,而当爹的云德顺似乎也不曾反对过,可见云景灏有多么可怜。
洛锦绣进屋的时候,云景灏正好洗漱完脱了衣服准备上床,线条匀称,肌理分明的上半身毫无预警地出现在眼前,洛锦绣只觉得被这副好身材亮瞎了眼,差点没吹一声口哨赞上一句。
饶是如此,那直勾勾的带着明晃晃的欣赏和满意的目光也让毫无防备的云景灏有些无措,身体瞬间坚硬起来,也显得那些肌肉更加结实了。
洛锦绣不自觉地吞了一下口水,而发现这一点的云景灏则是耳根隐隐发热,觉得周围的空气仿佛都变热了许多。
“咳,天色不早了,早点睡吧。”还是洛锦绣最先回过神来,也意识到在这个时代,自己这样的举动似乎太孟浪了,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先开了口。
云景灏下颚绷紧,定定地看了她一会儿,才闷闷地嗯了一声,听声音似乎比平时更加低沉了一些。
等到洛锦绣很自然地把外衣脱下来露出里衣之时,不小心瞥见她凹凸有致的身体弧度的云景灏心中有些发飘,在洛锦绣发现之前迅速移开了视线,心跳如雷。
好在洛锦绣也因为刚才暧昧的氛围不太敢往他的方向看,所以并没有注意到,把衣服脱完就走向床边。
柴房很小,放了一个勉强够两个人睡的木板床以后就只有一米多一点的空间,洛锦绣走过去时难免和云景灏有些身体接触,距离最近的时候更是几乎后背紧贴着云景灏的胸膛,能清楚地感觉到对方明显高于自己的体温,还有头顶上方湿热的呼吸。
等到她顺利爬上床躺到里侧,云景灏按住胸口暗暗深吸了一口气,才抿了抿唇,看似若无其事地将屋里的蜡烛息掉,小心地躺到了床的外侧。
三天前还是完全陌生的人忽然成了自己的丈夫,绕是在现代见惯了各种大场面的洛锦绣,到底也是个连谈恋爱都没时间,以至于没什么恋爱经历的,冷不丁要和还不是很熟悉的男人同床共枕,云景灏躺过来时那股男性气息靠近过来,也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等到确定云景灏很是克制地和她保持着一定距离,没有打算靠过来的意图时,才悄然又松了口气。
而这种情况这两天每天晚上都会经历一次,看得出,两个人都在尽量适应着彼此的存在,只是这需要一段时间,不是两三天就能完全习惯。
蜡烛一灭,本就光线暗淡的屋里几乎一片黑暗,云景灏的呼吸声很浅,要不是躺在身边的存在感太强烈,洛锦绣几乎都要怀疑床上只有她一个人。
在黑暗中静静地闭着眼睛躺了一会儿,侧耳仔细听着耳边细微的呼吸声逐渐变得均匀,洛锦绣试探着稍微弄出了一点动静,也不见云景灏有什么反应,这才放下心来,悄然运转起了跟随自己而来的木系异能,让那股淡淡的木气缓慢地滋养着自己现在的身体。
木系异能是他们洛家人血脉里带来的与生俱来的天赋,没人他们家的人为什么会拥有这种神奇的本领,但无一例外的,只要是洛家人,都会有木系异能,也可以称它为,治愈异能。
第六章吃早饭
只是根据不同的人,异能水平也各有不同,有的人终其一生,异能后续也只能勉强让自己的身体比常人更健康一点,基本不会得什么病,却没有给别人治疗调养身体的本事。
也有天赋高的,随着年龄的增长,能力也会有所提高,不但自身身体很健康,还能帮其他人调养身体,治疗一些病症。
洛家对他们自家人拥有的这种异能进行了不少研究,并且根据能力的高低不同划分了等级,分别是初中高级,以及顶级。
初级基本就是保证自己的身体不会得什么病,保持比寻常人更健康的体魄,也能稍加帮其他人调养一下身体,比较基础。
中级则是能帮人治疗除了特别难治愈的绝症以及疑难杂症外的其他疾病,内外伤也不在话下。
高级基本上是只要人不死,什么毛病,包括各种之名毒也都能解决。
而顶级,洛家祖上还一个顶级的能力者都没出现过,这个级别本身也只是根据她曾曾爷爷那一辈有个达到高级的叔爷爷留下的话,说他可以感觉得出自己的能力并没有达到极致,才设定了这么一个级别。
根据洛家的判断,高级已经很了不得,如果有顶级的存在,估计就能起死回生,达到神的境界了吧。
另外,异能练得越好,也能活得更长久,就说那位曾曾爷爷,一直活到了一百五十多岁才过世,洛家的平均寿命达到了百岁。
木系异能能够延年益寿是肯定的。
根据原身的记忆,她敢肯定原来的洛锦绣并不具备这种能力,她不清楚为什么她换了一副身体异能会跟随她而来,但总归对她来说不是一件坏事。
洛锦绣在娘家的时候没少干各种家务活农活,年纪不大身体却虚得很,加上成亲时被灌了虎狼之药也伤了身体,要是不用木系异能调理滋养一下,就是个早死的命。
好不容易重活一次,她可不想再做个短命鬼。
不过如今的木系异能到底不如她以前的达到中级,而是仿佛她七八岁时刚刚感受到异能时一样非常微弱,每天晚上勉强将全身经脉稍加滋养一下就已经费尽了她所有的力气。
结束之后身上冒了一身汗,也困乏地厉害,昏昏沉沉地就睡了过去。
洛锦绣睡觉并不老实,她喜欢抱着东西睡,所以……睡死了以后不自觉地伸出手环住云景灏的腰什么的,就完全是意料之中的事了。
天蒙蒙亮的时候,云景灏睁开眼睛,只觉得这一晚上和前两天一样睡得比往常都要香,低头一看,果然清醒时还多少表现出对他戒备的人也窝在他怀中抱着他的腰睡得正香。
云景灏沉默地就着外面一点亮光看着怀中熟睡中的人,轮廓深刻的一双眼睛里透着某种说不出的复杂情绪。
门外隐约传来零星的声响,估计是其他人开始醒了,临近秋收,村子里的人大多早早起来去地里忙活,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人过来敲他这屋的门。
云景灏轻轻地把洛锦绣的手移开,不声不响地起身穿衣,刚把衣裤穿好,外头果然传来‘砰砰砰’的敲门声。
奶奶李淑秀没好气的声音透过薄薄的门板传进来,“景灏家的!还不快点起来干活,准备做饭!还睡!睡了三天还不够吗!作死的,当我们云家把你娶回来是享福的吗!快起来!”
云景灏本能地皱起眉头回过头,果然看到洛锦绣被吵醒,眉头狠狠地拧在一起,脸上满是不耐。
在洛锦绣睁开眼睛的一瞬间,他分明看见这个在家里人面前表现地还算低调的媳妇眼中飞快地划过一抹厉芒。
那绝对不是一个在娘家长期受气不受重视,据说性格怯懦的农户女该有的眼神。
但洛锦绣很快便收敛了眼神,仿佛他方才看到的只是错觉一样,然后慵懒地打了个哈欠,揉揉头发冲外头回了一句‘已经起来了’,然后看了他一眼,开始穿衣,叠被子。
别看他们起得早,可早饭也不是马上就要做,云家三房人陆续起来,男人们直接拿着农具下了地,而其他人,主要是以洛锦绣,云晓婷等家里小辈中的丫头们为主,要给菜园子里浇水,收拾收拾鸡圈,喂鸡喂鸭。
各房昨晚脱下来的脏衣服也要收拢起来,等会儿忙活完了拿到溪边去洗。
比较空闲的也就是大房长子云成耀,在云家基本就只负责好好读书,最近是正直私塾放假才会在家里,过不了几天又该走了,其他几个如云成辉这几个,秋收最忙的时候会去地里帮忙,平时也是能偷懒就偷懒,洛锦绣等人做饭他们就干等着吃。
只有云景灏和她打了一声招呼后跑了一趟山里,去看看昨天归来前布置的陷阱里有没有猎物。
等天色大亮,洛锦绣才跟着大伯母张氏等做早饭。
云家的早饭很简单,就是一大锅的杂粮粥,配菜是家里腌的两种小咸菜,还有一锅粗面馒头。
杂粮粥做得略有些稀,不顶饿,想填饱肚子主要还得靠着粗面馒头。
除了三房的男性长辈,云景灏是每天要干最多活的,不但地里要去帮忙,还要进山打猎,回家了又要负责劈柴,可吃早饭的时候,只有三个长辈和云成耀能多吃一个粗面馒头,云景灏却和家里其他人一样吃两个不大的馒头,喝一大碗杂粮粥,勉强吃个半饱。
吃过早饭,趁着人都还没出门前,洛锦绣忽然说道:“今天我想和景灏一起上山。”
李淑秀本能地皱起了眉头,“好端端的你上山干什么,家里那么多事等着做,你跟着上山不是给景灏添乱吗!”要是弄得今天又打不到多少猎物,成耀就吃不到好的了!
王氏也意味不明地笑了笑:“是啊,景灏家的,这当人媳妇的在家好好干活,伺候长辈才是本分,你这才进门几天,怎么就想着往外跑。”
第七章一起上山
洛锦绣神色不变:“我嫁过来这两天也没什么机会熟悉一下村子,再说,到山里还能顺便多挖点野番薯,蘑菇,昨天做完小鸡炖蘑菇家里的蘑菇已经没剩多少了,这季节的蘑菇长得肥厚,多摘点,一部分吃,其余的晒干了冬天也能吃,还可以多摘些野菜回来给家里加道菜。”
李淑秀虽然脸色依旧不太好,但一听她是想给家里增加口粮,倒是勉强接受了这个回答。
当然,要是傍晚她回来的时候收获没有预期地多,李淑秀肯定不会给她好脸色。
赵氏,王氏等女眷表情却不怎么好看。
自打洛锦绣醒过来以后,家里不少事情都被扔到了她头上,原本该她们做的事情不必做了,她们也能落个清闲,可今儿这小妮子想跟着云景灏上山,岂不是家务活又得她们做?
想到这里,王氏看洛锦绣的目光便很是不善。
同样心里不满的还有云晓燕,因为她娘肯定会使唤她做事,她本来昨天还约了人一块儿做荷包呢!
赵氏反应不算大,可心里的不快也没能藏得太好。
云景灏这个前头留下的继子向来不听她的,而今娶回来的媳妇也这般有自己的主意,她这个婆婆仿佛摆设一样,更稀罕的是,云景灏对这个媳妇似乎也很满意!
明明最初家里提起这门亲事时她能感觉得出继子的不喜和消极对待,等人真的过门了态度又完全不一样,这可不是她当初想要的结果。
上山的事没遇到什么波折,但上午洛锦绣还是要在家里帮着干家务,打扫屋子,晒被褥,菜园子里也有要忙的,并没能清闲多少,赵氏更是一反前两天的不管事,仗着自己是洛她的婆婆不能反抗,使唤她做这做那。
王氏还在旁边煽风点火,妯娌俩平日里不见多团结,经常为了自己那一房的利益互相怼,这会儿倒是一致对外针对洛锦绣了。
或许是看出这个儿(侄)媳妇没想象中的好磋磨,不想让她在家里站稳了脚步以后更不好使唤,齐心协力地想给她点颜色看,来个下马威。
确定了午后能跟着云景灏上山,洛锦绣懒得和这些女人计较,左右有李淑秀盯着,她们不敢真的什么都不做就在旁边使唤她,最多让她多干点,她们偷偷懒。
以前她没怎么干过这些农活,家务活,但原身是干惯了的,做起来效率很高,倒不觉得多累。
过了头午,洛锦绣和大伯母张氏,赵氏准备了午饭,张氏将午饭装好直接带去给地里干活的人,她前脚刚走,后脚云景灏便一个人回来了。
等她随便垫了一口后,背上一个竹篓拿了个小铲子放进去,云景灏带上他打猎的工具,一把砍刀,还有自己做的弓箭,和家里其他人打过招呼后出门准备上山。
从云家院子里出来,路上碰上好几个同样给家里人送饭的妇人,这些人大多都是前些天到云家吃过喜宴的,知道云家大孙子成了亲,现在看到一个陌生女子跟在他身边就知道洛锦绣的身份了。
有人隔着一段距离凑在一起小声说什么,也有人直接冲洛锦绣笑笑打招呼:“你就是景灏家的媳妇儿绣姐儿吧?长得可真水灵,景灏可真有福气啊。”
洛锦绣不认识面前的大婶,还是身边的云景灏低声提醒了一句:“这是刘二叔家的婶子,刘二叔是刘里正的弟弟。”
在村子里,里正就是最大也是唯一的村官,里正弟弟家的婶子,在村里的面子可不小。
洛锦绣笑着对这位看着挺面善的中年妇人打招呼:“刘二婶好。”
刘二婶上下打量了她一番,表情看起来挺满意。
云景灏要娶的这个隔壁村的女娃儿,她以前听说过不少传闻,她娘改嫁的时候和弟弟妹妹一块儿跟去了继父家,而后一直被使唤,这次嫁人听说娘家那边也没给出多少嫁妆,云家更只是意思意思给了两只鸡当做是聘礼。
要不是云景灏自己提前几天上山打了不少野物回来,估计酒席会相当寒酸,饶是如此,这二人的喜事办的也潦草而随便,惹得村子里的人暗地里说了不少闲话。
云家大孙在云家不受重视是村里人都知道的,云家给他找了这么个家庭条件不怎么样的媳妇,她也觉得不太厚道,却不想,这新媳妇面色瞧着有些蜡黄,身材偏瘦小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可五官却相当标致。
周围的人议论的重点也都是洛锦绣那张比村里许多人家的姑娘更好看的脸蛋。
洛锦绣没在意周围人各种意味不明的视线,云景灏则是已经习惯这些事情。
“你们这是要上山去?”刘二婶问道。
“是的,我想跟着景灏到山里转转,看能不能多弄点吃的回来。”
刘二婶没想到这是洛锦绣自个儿要求的,下意识地以为云家人让她进山里帮家里多弄来点食物,心中不由有些同情,但别人家的事她不好多加干涉,只道:“可别往太深里去,这山上别看平时景灏只能打一些野鸡野兔子之类的小猎物,可深山里野猪,还有狼,大虫也是有的,可危险着呢,景灏,你也是,可得好好顾着点你媳妇。”
“我知道的,婶子。”云景灏道。
洛锦绣看得出这位刘二婶是个热心肠的人,话里也满是关切,对于向自己表露善意的人,她也不吝于回以同样的善意。
和刘二婶气氛和谐地说了会儿话,双方才道别分开,之后,陆续又碰上了几个凑过来打招呼的,云景灏挨个介绍了一遍,洛锦绣也简单打过招呼。
云景灏本以为她会不适应这么受人 如果洛锦绣知道他的想法,大概会一笑置之。
笑话,她怎么说也是堂堂一个大公司的老板,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什么大场面没经历过,这点人际交往的小事哪里难得住她。
第八章打猎
二人走了约莫有二十来分钟才来到村后头的山脚下。
这座位于上溪村后头的山并不算特别陡峭,只是比较深,而且占地面积很大,据说是一个连绵的山脉的分支。
从来到这里以后,云景灏便开始徐徐地给她说起了山里的情况。
“刘二婶说的没错,这深山里有大虫,还有狼群,但这些猛兽很少会往山下走,攻击人,只要别刻意往人迹罕至的深山跑,便不必太过担心猛兽的袭击,但山里也有一些有毒的虫子或者是花草,所以平时如果一个人的话,不要随便进山里。”
洛锦绣笑着偏头看他,“没有你陪着,我不会一个人胡乱跑的。”她身怀异能是不假,但木系异能在攻击方面可没什么优势。
以前她倒是因家学渊源也进军营里训练过一段时间,自保没什么问题,可换了一副身体,身手也得重新练回来,要不是为了为了尽快多多了解目前身处的环境,她不会忽然提出要和他一起进山,又不是真的多想帮云家找食物补贴用。
云景灏眸色微柔,继续说道:“咱们村里大部分人都是以种田为生,除了偶尔会有些家里的婶子嫂子们在这附近摘些野菜,木耳,会进山打猎的只有我,还有另一个猎户,洪叔,前几年在我还没离家之前,洪叔曾经在山里打到过一只大虫。”
“哦?”洛锦绣一脸惊讶,“这个洪叔这么厉害,大虫都打得下来?”
她知道古代的大虫指的就是老虎,这种猛兽就是在现代一般人都会很怕,一般猎户怕是不敢随便招惹,这小小的上溪村还有这种猛人?
云景灏的眼底罕见地浮现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道:“当时那只大虫已经受了不轻的伤,奄奄一息了,估计是之前碰上了狼群,逃跑的时候被洪叔发现,就给杀了,卖了不少钱。”
“原来如此。”洛锦绣了然地点点头,这就对了,她就说这样的小村落里就算有猎户,也不该胆子大到敢对老虎下手,不要命了啊。
心念一转,洛锦绣忽然问道:“那如果你碰见了大虫,能杀得了吗?”
她是已经知道自己这个丈夫不久前才刚服役回来,在军中应该练出了一些身手,可具体本事到底怎么样,还没亲眼看过呢。
云景灏盯着她闪烁着好奇的双眸看了一会儿,才微微一点头道:“能。”只是多少可能会受点伤。
洛锦绣的脸上顿时露出了满意之色,看起来她的丈夫能力不俗啊!
在他们说话间,二人已经来到了云景灏平时会打猎的区域,周围的草木生长颇为旺盛,只是因为正值秋日,本该绿意盎然的林间染上了偏偏秋黄,地上也随处可见零星的枯黄落叶,略显萧索。
但这些却并不影响山里小动物们的生存,往前走了大约五分钟左右,视线范围内便出现了两三只野兔,隐隐的还能听见不远处有野鸡的叫声,甚至连树上都能偶尔看到一闪而过的影子,估计是松鼠之类的吧。
云景灏往周边看了看,终于站定了脚步,将背在身后的弓箭取出,平静的目光中逐渐透出凌厉来,一寸寸地扫过周遭的环境,尤其是那些草丛当中。
洛锦绣站在一旁也没有出声,就那么静静地看着。
片刻后,左前方一片草丛中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响,云景灏迅速拉满了弓,只听‘嗖’的一下,长箭便迅速破空而出直奔着那片草丛,紧接着,就是一道动物凄厉的叫声。
“抓到了!”洛锦绣眼睛一亮,见云景灏神色放松,便知道暂时附近没有猎物,她脚步轻快地走到草丛边一看,忍不住吹了声口哨,只见一只毛色锃亮的野山鸡胸口插着一把将它整个身体洞穿的箭,鸡爪子还在那里一抽一抽的,周围还掉落了几根鸡毛。
野鸡普遍不如家鸡肉多,这只山鸡也不例外,体积分明比云家养的鸡小了一圈,把毛拔光后估计更是瘦得可怜,但,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一只鸡不够吃,多逮两只肉不就多了吗!
洛锦绣刚想将山鸡捡起来,旁边就伸过来一只手,“我来拿吧,鸡身上都是血,别弄脏了你的衣服。”
云景灏在地上随便弄了几根有韧性的草,熟练地将山鸡的两个鸡爪绑起来,然后把猎物别在自己裤腰带上。
洛锦绣倒也不和她争,她虽然带了背篓过来,但回去的时候还得多摘点能吃的东西给云家长辈交代堵住他们的嘴,要是背篓拿来装猎物,摘下来的其他蘑菇啊野菜就没地方放了。
“这附近蘑菇,野菜都能找得到,昨天我带回来的野番薯还要往另一边走一段,先不急着找。”云景灏给她指了几个方向。
之后两个人便分工,洛锦绣在这附近摘点蘑菇野菜准备回去交差,顺便也会看看有没有别的什么能吃的东西,云景灏则一边分出一部分精神注意她的安危,一边快速地寻找下一个猎物,出手如电。
洛锦绣摘蘑菇之余也没忘了观察云景灏那边的动静,这一观察,果然让她发现了一些违和之处。
云景灏的箭术比她想象得还要好,几乎就是百发百中,只有他不想射,没有他射不中的,野鸡野兔都能手到擒来,不过短短半个多小时,已经陆续逮了四只,这已经大大超出这两天他的收获了!
要是继续忙活个一两个时辰,收获还不得在这基础上往上翻两番?
既然他有这样的本事,而这山林里小动物也的确不少,怎么之前每天就那么两三只可怜巴巴的猎物?
洛锦绣先是有些疑惑不解,而后便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看着云景灏背影的表情有些意味深长。
看来这个据说在云家没什么存在感的老实男人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真老实啊!
忙活了快一个时辰,洛锦绣陆续摘了小半筐的蘑菇,主要以平菇,草菇为主,还有少量的木耳,野菜则是荠菜,苦苦菜,苣荬菜等,数量确实不少,等过会儿再弄几个野番薯,足够回去交差了。
第九章吃小灶
云景灏不出所料,将四只猎物增加到了七只,其中野鸡有三只,野兔三只,还有一只野鸭子,就连野鸡蛋也找到了四个。
“走吧。”云景灏回过头对她说道。
洛锦绣满以为是准备换个地方继续了,可云景灏却带着她来到了更深一点的一块空地,不远处还能听见水声,好奇地过去一看,居然是山里留下来的山泉水形成的一池活水池,面积不算很大,却非常清澈。
“这里是?”洛锦绣诧异地看看周围,这附近多是一些山石,草木比前面少了许多,看起来可不是个适合的狩猎点。
果然,云景灏将弓箭还有几乎挂满腰侧的猎物摘下来放到地上,走到几个山石堆后面拿出了一些干树枝,又从怀里拿出火石。
这是准备……洛锦绣心中有了一番猜测。
很快,这种猜测就被云景灏的动作给验证了!
他用那些干树枝和火石,堆了一个火堆出来!
“你这是要做什么?”
云景灏指了指放在边上的猎物,认真地看着她问道:“饿吗?你想吃哪一个?”
洛锦绣愕然地看了他许久,突然‘扑哧’一声,克制不住地笑了起来:“哈哈哈——”
云景灏愣了愣,眼中满是不解,似乎不明白她为什么忽然笑得这么厉害。
洛锦绣笑了好半天才停下来,一只手还在揉着肚子,笑的太厉害,肚子都笑痛了。
不过她总算知道为什么她每次带回家的猎物都不算很多了,看他这一连串熟练的动作显然是做惯了的,估计平时没少自己偷偷吃小灶。
这要是让云家的人知道了保准得炸开了锅。
她倒是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云景灏在云家不受重视,干的活不比任何人少,吃的却和女眷一样,没有力气怎么干活?要是不自己想办法吃饱吃好一点,怕是早就把身体搞坏了。
除了提前备好的柴火和火石,云景灏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藏了一个锅,少量的盐巴,以及姜蒜等调味料。
旁边的泉水就能取水,食材,调味料,锅都有了,二人联手将食材处理好,炖鸡,烤野兔,做了一顿简单却不简陋的美食,然后坐在一起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肉吃得最多的一顿,早上吃的拿点杂粮粥和粗面馒头早就消化光了,小半只鸡和一个兔子将洛锦绣吃得满嘴油光,眼角眉梢都透出餍足。
将噌到手上的油渍擦干净后,洛锦绣问道:“你平时也经常这样自己做来吃?”
云景灏似乎也没有隐瞒的意思,听不出情绪地说道:“每天要消耗的体力太多,我胃口大,在家里吃不饱。”
果然!
洛锦绣眸光一闪,故意说道:“家里人应该都不知道吧?为什么要让我知道?你就不怕回去后我向家里其他人告密?”
云景灏手中的动作顿了一下,“你是我媳妇。”
“!”洛锦绣眉角微动,好一会儿都没说话,半晌,才看着眼前的火堆微微一笑,“是啊,我是你媳妇。”
夫妻之间本就该相互信赖,彼此依靠,坦诚相对,不管她是否至今仍然没能完全接受全新的生活,都不能改变,她和云景灏已经是被绑在一起的关系的事实。
她真告密了对自己不会有任何好处,反而可能平添麻烦,她傻了才特意将这种自个儿能跟着沾光的好事告诉给云家那些人知道。
二人又在这里坐了一会儿消化一下,才将火堆处理掉,剩下的调料,洗干净的锅都重新收好,云景灏带着她往另一个方向,也就是有野番薯可以挖的地方走。
“你还继续打猎吗?”
云景灏拉着她的一只手让她注意脚下,道:“剩下的猎物足够了。”
他们两个人吃掉了三只猎物,还剩下两只野鸡,一只野兔一直野鸭,比前两天收获都多,估计回去后李淑秀等人应该会很满意。
留两只吃,另外两只可以拿到镇上去卖两个钱补贴家用,可惜去卖钱的是他,钱却要交给李淑秀这个管家的。
云景灏带着她到之前找到野番薯的地方挖了四个大的,五个中等的番薯,然后就不准备继续了,只是带着她到处走一走,间或说一说哪一片区域猎物比较多,他经常在哪里打猎,布置的陷阱又在哪里。
陷阱加上他自己的射箭能力,如果他愿意,一天打到十来个小猎物不在话下,如果没有云家那么多几乎不把他当亲人看,光想着使唤他,占他便宜的人,他一个人完全可以将日子过得很舒服。
“咦,等一下,那是……山楂树?”洛锦绣猛地拉住还要往前走的云景灏,指着右边五六米处的一棵树道。
“嗯?”云景灏顺着她的视线一看,果然看到了上面挂着一些红色果子的野果树,“山楂?你是说山里红吗?”
“山里红?”洛锦绣愣了一下才恍然道:“对了,山楂确实也叫山里红。”
云景灏不太明白她怎么会对这种野果树感兴趣,只见她走过去摘了两个后,居然往嘴里放!
“等一下!”云景灏开口阻拦,可惜洛锦绣已经将果子咬了。
“嘶——好酸!”洛锦绣秀丽的五官瞬间皱成了一团,“这山楂……不是,山里红怎么这么酸!难道还没熟?”可明明都已经很红了啊,地上都有一些熟透了掉落的果子了。
云景灏表情古怪,“这种野果子本就是酸的,熟透的也很酸。”难道她以前从来没吃过吗?
村子里的小孩子没事也会到山脚下的几颗野果树那里摘果子吃,但这种山里红的果树却是最不受欢迎的,果子根本没人会吃,盖因太酸了,稍微多吃两个就会倒牙,之后都没法吃其他东西了。
“熟透了也是酸的?”洛锦绣惊愕地看他。
云景灏以为她是馋果子了,想了想:“你如果想吃,山里这个季节还有其他几种野果,熟透的山葡萄味道也不错,等会儿我给你摘点?”
第十章竹荪银耳
“这山里还有山葡萄?”洛锦绣不经意地想到了曾经高中时闲暇看些小姑娘爱看的小说时那些穿越的主角们经常会用山葡萄酿葡萄酒喝,也许她也可以试试?
太复杂专业的法子她不懂,但只是用山葡萄和白糖弄点家常葡萄酒应该没什么问题。
不过,“暂时先不用了。”云家那情况,她真要做点什么总会被多加限制,这里也不知道有没有葡萄酒,就算她真要做点什么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比起葡萄酒,将手里的这个酸溜溜的山楂利用起来或许会更合适一点。
洛锦绣抬起头仔细看了一下面前这棵树上有多少山楂,又侧过头问云景灏:“这附近山里红的树多吗?”
“大约有十几棵吧。”
“那还真不少。”洛锦绣一只手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你喜欢吃这个?”
洛锦绣连忙摇头,“太酸了,没法吃,不过如果换一种法子做成另外一种食物,味道应该不错。”
这会儿正是秋天,正好赶上山楂成熟的季节,也算是恰逢其会,俗话说,手里有粮心不慌,要她说,就是手里有钱心不慌。
不管怎么说,想法子赚点钱傍身总不是什么坏事。
“这附近还有什么能吃的东西吗?”洛锦绣忽然来了兴致,跃跃欲试地眨了眨眼睛,才刚安分了几天,长期经商导致的一发现商机就亢奋的毛病又犯了。
“有。”云景灏老老实实地回答:“火棘果,野草莓,蛇莓,山捻子,还有一种吃起来比较麻烦,但味道很甜的拐枣,不过这些野果子这个季节并不能都吃得到,季节不对。”
洛锦绣表情有点懵,这些野果除了野草莓蛇莓她知道是什么,其他的还真是完全没听过,没亲自尝过也说不上日后能不能拿来捞钱,再说,其实她说的吃的也不单只野果子啊,类似野番薯这类的食物也可以。
洛锦绣解释了一下,云景灏才略微一思索,“偶尔能找到一些野生的土豆,但长得都很小,没什么吃头。”还不如自己家地里种的长得好,他偶尔会找两个烤来吃,一般不会特意挖了带回家,带回去家里那些人也不见得会说什么好话。
洛锦绣有些失望,又觉得并不意外,山里物产丰富是不假,但大多都是比较常见的东西,未必能找到多少旁人尚未发掘的商机,另一方面,云景灏未必就能完全清楚山中的动植物,可能确实有些价值比较高的好东西存在,只是他没发现。
虽然这种想法也显得有点太美了,洛锦绣还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让云景灏再带自己多转转,反正他们今天的打猎采摘任务圆满完成,余下的时间完全可以‘自由活动’。
还别说,这么找了一圈,走了小半个时辰,真让她发现了几样好东西!
分别是隶属于草八珍中的竹荪!银耳!
这两样食材可都是好东西啊!不但是价格高昂,营养丰富,还有药用价值!
据说清朝那会儿一小盒银耳就要一二十两银子。
按照她接受的原身的记忆,这里的物价水平和她已知的古代差不多,村子里一年的支出平均差不多在三四两银子,地里的收入加上偶尔农闲时找点零工做,收入情况也差不多。
要是一小盒银耳真能卖这么多钱,岂不是能发一笔不小的财?
“你认识这两样东西吗?”洛锦绣分别将这两种东西摘了一点让云景灏辨认,后者看了两眼,都是他曾在山里见过几次的东西,只是……
“不认识,是能吃的东西吗?”
“你听过竹荪,银耳吗?”
“银耳?”云景灏微微瞪大眼睛,“难道这其中有银耳?”
洛锦绣用下巴指着左手掌心里的东西:“这就是啊,你知道银耳?”
“听说过。”云景灏神色震惊,“这种食物只有那些达官显贵,富贵人家才吃得起,价格非常昂贵,并且很稀罕,我服役时曾跟着一位将军去拜访他的友人时吃过一次。”说实话,虽然银耳羹甜甜的味道确实不错,但他不太吃得惯这种东西,也许是出身使然,享受不了这种好东西吧。
“没做成银耳羹的生银耳,我还是第一次见。”云景灏脸上也有些许惊奇。
其实仔细看看,还是能看得出生的银耳和做好的银耳的相似之处的,可以前他就算偶尔见到过这种东西,也从没往银耳方面联想。
谁会想到,这深山林子里会有那么稀罕珍贵的食材生长呢?
“那这竹荪呢?”洛锦绣又问。
云景灏道:“竹荪……没听说过。”
“哦。”洛锦绣琢磨了一下,“那竹笙,或者是竹参呢?”也许是这里的叫法又有不同才没听过?
果然,云景灏再次瞪了瞪眼睛,“竹参也是很贵重的食材,这难道就是?”
洛锦绣先是点头,然后略一挑眉问他:“有多贵重?你说,如果我们多找点这两样食材拿去卖钱,能卖多少?”
云景灏沉吟一声,面色为难:“我也不太清楚。”他哪里会想到有朝一日自己竟能卖这些东西。
“不过我大概知道外面用这两种食材做的菜品值多少银两。”
洛锦绣眼睛一亮,“也可以,说出来我做个参考。”
“银耳莲子羹,雪梨桂圆银耳羹一小碗都要二两银,且非城中的大酒楼买不到,镇上的富贵人家便是有钱都吃不到,银耳马蹄羹略微便宜一些,也要一两半。”说到这里微微顿了一下似是在回忆以前听说过的菜品,“还有一道竹参银耳汤,因为用了两种珍贵食材,所以价格最贵,足足要五两银子。”
“五两,这么贵!?”洛锦绣被这个数字惊了一下,不只是竹荪银耳汤,其他的一两多二两的价格也比她想象得还贵。
一小碗银耳羹中银耳的数量大约就是一整朵,一小盒银耳约是二十朵银耳,够做二十来份银耳羹了,市场价能卖上四十两银子!
第十一章要回娘家
收购价二十两肯定是没问题吧?竹荪差不多也在这个档次。
“既然镇上没有卖银耳或竹荪……竹参菜品的,那如果摘了这两样东西去卖,镇上会有地方收吗?”
“应该会有。”云景灏略一思索,道:“毕竟,好东西送上门那些酒楼总不会不要吧?”不能长期固定地卖,但偶尔收到一点,卖个稀罕也能赚不少钱。
“那就成了!”洛锦绣一打响指,本就秀丽的脸上骤然迸发出一股让人难以移开视线的光芒来,“我们多摘点拿去卖,一定能赚一笔为数客观的私房钱!”
洛锦绣没想到跑这么一趟收获会这么大,要是能再找到点其他好东西……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就目前来看,这山里的产物相当丰富,而且土壤环境湿度各方面来判断,也适合很多食材或其他动植物生存。
也许还没有没能发现的好东西,只是因为名字不同,没经过处理的外表不太一样,所以云景灏不认得?
洛锦绣想到这里,赶紧想了几种收获期在秋天的营养价值高,贵的食材或是药材给云景灏形容了一下,结果云景灏果然认出了其中一种,正是刚刚好在这个季节出菇最多的松茸!
比起外形确实有点怪异的竹荪和银耳,松茸一看就是一种蘑菇,按理说云景灏不应该没见过,更该看得出是能吃的东西。
但一来,平时他上山主要还是打猎,偶尔才会挖点野番薯或者土豆,野菜,蘑菇一般都是家里几个女眷小辈,云晓婷,云晓燕她们在山脚下附近摘点。
松茸生长的地方是云景灏都不会经常去的稍微深一点的区域,不怪以前从没想过要摘来吃甚至是卖。
再说,对菌类不够了解的人大概也分不太清楚松茸这种药用价值很高,被誉为‘菌中之王’的蘑菇和其他常见蘑菇的区别。
要是当成一般的蘑菇自家随便做了吃掉,也怪浪费的。
走了一段路来到云景灏曾经见过松茸的地方,找到的松茸的数量比方才的银耳和竹荪多了不少,直叫她喜出望外。
银耳和竹荪都只有那么零星的两三个,可松茸一小堆加起来怎么着也有七八颗,当然,每一颗都不是很大。
“这种松茸附近多吗?”
云景灏道:“以往我没特意留意过,不过附近再找找应该能找到不少。”
找到不少!这个真是个好消息!
“以后你打猎之余尽量多债些这种松茸,还有刚刚找到的银耳,竹参你也知道长什么样子了,”洛锦绣认真地看着他,微微一笑:“这些东西摘好了以后你就收好到我们刚刚开小灶的地方藏好,等凑够一定量以后,我们自己卖,然后钱也自己收着,你觉得怎么样?”
云家那情况,她必然要为自己多做打算,直接将自己的想法表露出来,也不无试探云景灏的意思。
她隐隐感觉得出云景灏对云家的人似乎并没有多深的感情,也许是长年累月被人冷落,不断地使唤却不被心疼,付出不被放在心上而麻木了,但他究竟如何看待自己的亲人,如果她想和云家分开算利益,会不会反过来觉得她不厚道,太自私,她也不敢说。
如果不能保证自己的男人和自己站在同一阵线,她就不只是要考虑如何和云家人周旋,更要重新考虑以后怎么想办法解决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了。
云景灏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许久没说话,那双天生比寻常人更加深邃的眼眸直勾勾地盯着她,直把人看得心里毛毛的。
就在洛锦绣忍不住想开口再说些什么时,毫无预警地抓住她的手,握在自己的掌心当中,细细摸索了一下,一字一句地说道:“不论你想做什么,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你是我媳妇。”
“你的意思是,赞同我将卖了这些的银子当做私房钱自己收着?”洛锦绣眨了眨眼睛再次确认。
云景灏点头,“是。”
洛锦绣有些意外,心中却逐渐浮现出点点愉悦,一双美眸都不经意地弯了起来。
云景灏感觉到她周身散发出的愉快情绪,也跟着柔和了表情。
他当然清楚嫁给他成为云家的孙媳妇日子过得会很辛苦,即便是她想不到这些东西,他也会尽量私下里多弄点食物以及在其他方面让她稍微轻松一些,她能找到这些能卖钱的名贵食材,他又怎么可能会让她拿出来交公。
一旦交了公,努力的是他们,可最后花这些银子的,怕就是云成耀,以及云家的其他人了。
他也不是真的傻得完全不会为自己考虑。
傍晚,云景灏和洛锦绣回到云家,李淑秀和张春花等人第一时间就出来用一双双精明的眼睛查看他们的收获,比昨天多的猎物,满满一背篓的野番薯,野菜和蘑菇,居然还有几个野鸡蛋,让早就准备好了一肚子骂语和嘲讽的几个妇人硬是把那些话都咽了回去。
李淑秀也很满意,因为多出来的猎物可以换钱,但赵氏和王氏的表情就有些黑。
能使得伙食变得更丰富当然是好事,但不能给洛锦绣这个得意的一点颜色看看,却让她们心里很是不痛快。
晚饭时,主菜变成了香菇烧鸡,但这一次,为了避免再一次的纷争,洛锦绣也在回家前给云景灏提过醒,夫妻俩没争鸡腿,但鸡翅却没让出来。
鸡腿被云成继和云成辉一人分了一半,二房三房的人都没什么意见,但当云景灏忽然提起一件出人意料的事,包括洛锦绣在内都惊了一下。
“什么!?回娘家?”李淑秀本能地沉下脸,旁边的云老爷子也狐疑地看向大孙子。
“怎么忽然想到要带媳妇回娘家?”
云景灏淡淡道:“按照规矩,成亲三天后本就该三朝回门,但锦绣之前昏迷了三天错过了,如今在家里养了几天身体好了不少,理当回去看看,好让岳父岳母他们安心,免得外面的人总是念叨此事。”
李淑秀张氏等人这几天出门的时候确实经常听到左邻右舍的人说起云景灏的亲事,成亲后没回娘家一趟自然也是个会落人话柄的事情。
但是……
“既然你也知道是三朝回门,这都过门七八天了,再回去于理不合。”云老爷子不太赞同道。
诚然,云家人对洛锦绣这个新媳妇并不是很满意,除了外表比想象中的更出挑外,连嫁妆都没有,穷酸得很,且娘家那边日子过得也不好,其继父家的一些事情更是颇为惹人诟病,但因为要娶的人是家里最不受重视的云景灏,只要相应的不用他们拿多少聘礼,也就勉强凑合了。
三朝回门这种事,他们不至于不允许,最多就是不打算准备多少让她带回去的礼物。
可因为她突然昏迷错过了该回娘家的时间,李淑秀满以为能彻底省下一笔花销给云成耀,云景灏忽然再提起来,自然让她很不高兴。
这不就是想变相地让家里拿东西拿钱吗!
不只老太太不乐意,其他房的人也不高兴,毕竟家里拿东西,少了的那些本都该是入他们嘴的!
“过不了多久就要秋收了,最近各个村子里的人都忙得很,你这突然提出这种事,恐怕你媳妇娘家那边也没时间接待你们,要不还是等过年的时候去一趟算了,别特意忙活一遭,还要耽误一天地里的活,也不能上山打猎。”算一算赔的可多了!
云景灏看了眼三房的婶婶王氏:“如果成亲后连一趟娘家都不回去,外面的人该以为我们家苛待新媳妇了,连娘家都不让回。”
最看重名声和规矩的云老爷子眉头皱得更紧了。
继母赵氏注意到后对这几天表现越发和过去迥异的继子多了几分忌惮,对洛锦绣更加不喜。
洛锦绣一嫁过来云景灏就跟变了个人似的,说不是受了这个死丫头片子的影响她都不信!这丫头果然不是个省油的灯!
“锦绣,你也想回娘家?”赵氏看似不经意地问了一嘴。
果然,原本面色不快地看着云景灏的李淑秀等人顿时将目光移到了真正的当事人身上。
李淑秀老太太火气噌的一下就上来了,抬起手就要拍桌子大骂,云景灏却道:“我带她回娘家的时候不好空手回去,但家里也没太多东西往外拿,正好今天回来前又重新设下了几个陷阱,我准备明早再去看看,要是有猎物,正好带到岳母家。”
换言之,不但不从家里拿东西,如果明早发现没有新的猎物,也就不打算拿东西了?
张氏和王氏等立马松了口气,脸色好看了不少。
李淑秀的胳膊抬到一半停了下来,却仍然不耐地念叨了一句,“有了新的猎物本来也该带回家的,是家里人要吃的,你带过去了,成耀他们不就要少吃了!”
一直不打算插嘴的云成耀表情微顿,不着痕迹地皱了下眉才微笑着说:“奶奶,大堂嫂毕竟是新过门的媳妇,按照礼节是该回去一趟,好让她的娘家知道她在这里过得好,我们云家长辈们对新媳妇也是很好的。”
第十二章娘家人
过不了多久他就该回镇上的书院继续读书,饭后还有先生布置的文章要写,实在不愿意在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上浪费精力,听家里人吵闹不休。
少吃一顿野味确实没什么紧要,左右他回书院时家里会给他足够花用的银钱,想吃他大可以在镇上买来吃。
云成耀的一句话可以顶得上云景灏说十句二十句,而且这番话说得漂亮,云老爷子和李淑秀都舒展了眉头,磨蹭了一会儿,到底同意了让他们明天回她在远山村的娘家。
当然,云家不可能真的让云景灏没有猎物就空手回去,李淑秀不甘不愿地让大儿媳张氏帮着准备点了东西,怎么说他们家老爷子也是个老童生,有学问的人,真弄得太寒酸,传出去可不好听。
甭管东西多少,好歹装装门面。
饭后,张氏,赵氏和嘴里一直嘀嘀咕咕的王氏三个女性长辈便用野番薯和面粉做了点番薯饼,也就是俗称的红薯饼,还有红薯丸子,算作是糕点。
做这些糕点时少不得要放些白糖,王氏撒糖的时候那表情就跟割肉一样心疼,这年头白糖这种带甜味的东西都贵得很,云家也是几个月才买上那么一斤省着吃。
这些糕点就算是最主要的礼,其他就是些家里自己腌渍的咸菜,钱也多多少少给一点,这方面,李淑秀就拿出了十文钱。
洛锦绣都被这位老太太的抠门给气笑了。
……
当晚睡觉时,洛锦绣照旧用木系异能调理身体,翌日清早起床的时候也比前一天更加精神饱满。
村里的妇人们天不亮就要起来忙活,她不可能这么早和云景灏回娘家,早上该干的那些货依旧一个都没能避开做了个,
等家里的劳动力们在地里干完活回来吃饭,收拾了碗筷,云景灏将要带到远山村的东西收拢好,洛锦绣才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准备出门。
临出门的时候,云德顺和赵氏作为爹娘,不管心里乐不乐意,都叮嘱了两句,至于其他人,尤其是如云成祖,云成辉等小辈,则是明晃晃地在脸上写着不痛快。
原因无他,早上云景灏上山回来的时候,居然真的拎回了两只野鸡!
云家大部分人本来都以为他要么什么都带不回来,要么也就是一只不太大的野兔,哪里想到居然有两只鸡啊!
云成祖本就是个贪吃的,吃早饭的时候就已经不乐意地嘀咕了好几句,还试图让云景灏改变主意,至少留一只在家里,李淑秀老太太本来心里有些心疼,被说得意动,还是云老爷子拉不下那个脸面为了一只野鸡就出尔反尔才制止了他们闹腾。
也因为有了这么两只野鸡,别说,洛锦绣这一趟回门要带的礼全部加起来还真不算很少,比较看得过去了。
拎着昨儿大伯母等人做好的糕点出门时,洛锦绣分明能清楚地感觉到背后好几道不善的视线。
离开云家没多远,陆续碰见几个人,都很好奇他们这拎着不少东西准备去哪儿,问过后知道云景灏要带新媳妇回娘家一趟,才一脸恍然。
之前村子里就有不少人暗地里念叨,云家没花几个钱就娶回来一个新媳妇,是不是为了省事,连三朝回门都不让回了,看现在这模样,倒不像那么回事。
远山村和上溪村离得不算太远,云家没有大型牲畜,有也不可能借给他们用,二人只能一路走着过去。
花了近一个时辰才抵达远山村,到村口的时候大概是村子里的人都在地里或是家里忙活,没看见什么人,也没引起注意,一路找到了赵家,也就是洛锦绣的继父家。
“姐姐!姐姐回来了!”
比云家半旧不新的大院子还要小上一圈的院里,一个正给菜园子浇水的小丫头不经意地抬起头正好看见他们进来,兴高采烈地冲屋里大叫一声,自己也放下水舀子急匆匆地向已经走到院门口的洛锦绣扑了过来。
几十斤的重量猛地扑过来,洛锦绣差点没往后栽倒,还是云景灏快一步站到她身后帮她抵住了一部分冲击力。
洛锦绣无奈地低头看着眼前这个看起来很瘦小的丫头,还没来得及开口,又听见屋后头传来一阵小跑声,和小丫头长得很像的另一个男孩出现在二人眼前,看到洛锦绣以后眼睛一亮,也快速跑了过来,只是比怀里的丫头稍微矜持一点,到了跟前就停下了脚步,用尚未变声的嫩嫩的嗓音叫了声:“姐,你回来了!”
这两个孩子就是她的双胞胎弟弟妹妹,洛锦书和洛锦玉,今年八岁,可看他们面色蜡黄,瘦瘦小小的模样,哪里有半点八岁孩子的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只有五六岁呢!
继父赵万财家里的条件在远山村很是一般,洛母改嫁过来之前一直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忽然多了几张嘴要喂,赵万财本身不太乐意是一方面,也确实没那么多口粮,所以很多时候,包括洛锦绣没出嫁之前,他们三个孩子在赵家经常都只能吃个半饱,偶尔还要饿肚子。
长期营养不良,小孩子长得自然小。
“锦书,锦玉,家里人呢?”洛锦绣叫不出爹娘来,只能再次略去称谓。
刚才锦玉那么一声喊声音很大,院外几个挨得近的人家都从自家院子里探出了头,却不见屋里出来人,洛母和赵万财都不在家?
洛锦书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道:“娘到河边洗衣服去了,应该快回来了,姐……姐夫。”目光往她身边高高大大,看起来没什么表情的云景灏身上快速扫了一眼,道:“你们进屋坐,我去叫娘回来。”
说完,不等他们回答就冲出了院子。
洛锦玉一双圆滚滚的大眼睛一直盯着云景灏手里拎着的两只野鸡看,等到注意到云景灏向她看过来时,立马红了脸色,不好意思地垂下头,小声道:“姐姐,姐夫,你们走了一路肯定累了,快进来,我给你们倒水喝。”
进到屋里,云景灏和洛锦绣都下意识地扫视了一下屋子里的环境,云家的房子是在没闹灾之前,云家条件不错时盖的,在整个上溪村算是中等水平。
但赵家这房子,面积比不上云家是一方面,屋里更加寒酸,不是很大的堂屋就只有一个放东西的半旧的木头收纳柜,还有个桌子,几个板凳。
左右分别有两间正屋,往里是厨房,左边的正屋是赵万财和洛母睡的,右边是以前洛锦绣和锦书锦玉弟弟妹妹三个人睡的小屋,躺下三个人以后土炕上就几乎没多余的位置了。
尽管早就在记忆里知道了赵家的情况,洛锦绣还是庆幸,幸好她来的时候已经嫁出去了,否则让她在这样狭小的地方住着,实在是太憋屈了。
云家她和云景灏的‘房间’也很小,但好歹整个云家还挺宽敞,院子也够大。
在洛锦绣刚喝完一杯水的时候,洛母,赵陈氏便端着一盆洗好的衣服回来了。
二人作为小辈起身相迎,洛锦玉也赶紧跑出去从赵陈氏手里接过木盆,走到晾衣杆底下开始晾衣服。
赵陈氏擦了擦还有点湿的手,看到他们表情说不上高兴不高兴,一边往屋里走一边狐疑地问道:“怎么这时候回来了,之前都没说一声。”
云景灏道:“刚拜堂之后锦绣身体不好躺了三天,错过了三朝回门,这几天身体稍微养好了一点,才回来看看岳母,还有弟弟妹妹们。”
赵陈氏哦了一声没再多说什么,但进屋看到放在角落里的那一小堆东西,总算脸色舒展了许多。
洛锦绣只当做没看见她的表情变化,问道:“锦书呢?”
赵陈氏道:“之前我和你爹不知道你们今天回来,我让锦书到地里叫人去了。”
在赵万财没回来之前,赵陈氏随口问了两句她在婆家过得好不好,明眼人都看得出她问得相当不走心,三两句后注意力就完全放在了他们带过来的东西上,两只野鸡迅速拎到厨房去,其他的也巴拉巴拉,发现除了野鸡和糕点入得了眼,腌渍的咸菜什么的,她自己也会腌,都是不值钱的东西。
等到洛锦绣将李淑秀给的十文钱拿出来,赵陈氏心里的不喜更是直接写在了脸上,斜了眼云景灏,不阴不阳地说了一句:“女婿啊,你家里这是瞧不起人怎么着,十文钱连一般人家给媒婆的谢媒礼都不够,也好意思拿出来,这是打发谁呢?”
云景灏没吭声,旁边的洛锦玉年纪小,这种时候更是不敢随便插话,只是怯怯地偷瞄家姐。
“云家人多,花销也大,家里没什么钱,成耀去书院念书交的束脩也不便宜,这十文钱已经是撇开日常花用外能拿出来的全部了,你也别嫌弃。”洛锦绣看似不经意地说道:“咱们家之前没请媒婆,这十文钱你可以自己留着,不用往外拿。”
她嫁给云景灏时,赵家这边只是随便找了相熟的婶子充当媒婆的角色,赵陈氏不过只是意思意思地给了那位婶子杂粮面,论起抠门来,赵陈氏和云家的李淑秀不相上下。
第十三章脸是好东西!
既然没请媒婆,也谈不上要给什么谢媒礼了,太过计较,少不得就得说道说道为什么会那么匆忙把她嫁出去的真正原因。
赵陈氏想到了赵万财对自己女儿的心思,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下意识地瞪了她一眼,那眼神中有气恼,也有厌恶。
气恼完全可以理解,肯定是恼火自己的丈夫居然对女儿生出那样的心思来,可厌恶……
原身或许不理解自己的亲娘为什么会厌恶自己,但洛锦绣见过各种各样的场面,一眼就猜出了面前这个妇人的想法。
说白了,也就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想法,估摸着是觉得,要不是女儿有意勾引,她的丈夫何至于会动那种念头?呵呵。
这时,门外正好有脚步声接近,云景灏和洛锦绣同时回头,第一眼就看到了走在前头的洛锦书,后面跟着的身材有些发福的中年男人就是她的继父,赵万财。
趁着人还没进来,赵陈氏忽然将身体凑近到她跟前,用警告的语气低声说道:“你记住,你已经是云家的媳妇,日后就要一心一意地对自己的丈夫。”
洛锦绣看了眼赵陈氏,听懂了她的暗示,意味不明地扯了扯唇角,眼中隐隐透着嘲讽。
“锦绣回来了?”赵万财一进屋,一双眼睛便微微眯起来,直勾勾地盯着洛锦绣那张秀丽的脸蛋看,眼底里的一丝垂涎泄露出来,轻而易举地就被双胞胎以外的三人察觉。
云景灏面色一沉,下意识地将洛锦绣往身边一拉,用身体挡住了赵万财的视线,沉声道:“岳父好,没提前和你们说一声就上门来拜访,有些唐突,还请您别放在心上。”
他方才也听见了赵陈氏对他媳妇最后一句叮嘱,因为不太了解情况,没听懂其中引申的含义,直到发现赵万财看她的眼神之不对劲,才在电光火石间将一切串联在了一起,也似乎隐约明白了她匆忙嫁人的原因,心情顿时变得恶劣起来。
赵万财看不到洛锦绣那张俏脸,脸色拉了下来,想到云景灏成了洛锦绣的男人,对他更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冷哼一声:“你还知道自己唐突?我们家锦绣好端端地嫁到你们云家,结果成亲第二天就昏迷不醒!你们云家还一直没给我们一个说法呢!当我们家锦绣后头没人给撑腰吗!”
话说得特别漂亮,洛锦绣脸上却瞧不出半点高兴,反而险些被他气笑。
真亏他好意思提起这一茬,原身被人灌的那虎狼之药,分明就是他弟弟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赵陈氏死活非要把她嫁出去时,赵万财不高兴归不高兴,最后不也同意了吗,连药都是他亲自往她嘴里灌的,这会儿倒是还想着要赖到云家头上来了!
洛锦绣真是恨不得送眼前这对夫妻俩一句话:脸是好东西!希望你们也能有!
“那天事实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们心里最清楚,我不提只是不想把关系闹得太僵,你们非要把已经过去的事情重新提起来吗?”洛锦绣面色冷淡地看着赵万财和赵陈氏,眼神中透出一丝凌厉。
赵万财夫妻俩同时一愣,没想到洛锦绣敢顶嘴,这可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怎么才嫁人几天,向来逆来顺受的丫头好像变了很多?
其实要是赵万财指责云家其他人,她未必会特意开口,但他想找云景灏的麻烦,她就不得不插嘴了。
这个男人现在可是她在罩着的!她的男人,怎么能让别人随便欺负!
“锦绣!怎么和你爹说话呢!”赵陈氏在片刻的愣神之后怒拍桌面喊道。
洛锦绣偏头看向赵陈氏,“我怎么说话?我刚成亲就躺了三天,差点连一条命都搭进去,您觉得我该怎么说话?”
原身已经被这俩坑爹货给害死了,要不是她穿过来,不但云家和赵家要闹腾好一阵子,以古代的封建思想,指不定云景灏还得背上一个克妻的名头,更被云家人不喜。
正所谓,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她是没什么要紧,但即便是为了原身,也得说上两句让他们知道知道,她可不是泥捏的。
说得不好听一点,别蹬鼻子上脸,干了缺德事还全然不当回事地随便提起来,到时候没脸的可不是她。
赵陈氏面色僵硬,瞪大了眼睛道:“你这是在怪我了!?”要不是赵万财对她有那种心思,她能急着把女儿嫁出去吗!这一切还不都是为了她好?
要是赵万财和她真有个什么事儿,他们一家子都别想继续在远山村立足了!非得被所有村民的唾沫星子喷死不可!
“我只是希望,这件事就此揭过,我们谁都不要再提,我想这样对我们彼此双方都好。”洛锦绣饱含深意地说道。。
云景灏眸光一闪,不着痕迹地看了她一眼,心中有些疑惑和若有所思。
拜堂成亲那天果然还有什么事曾发生过吧?也许和后来她昏迷三天有关?
赵陈氏还想说些什么,但赵万财却是有些顾虑,目光微微闪烁,故作不耐烦地摆了摆手,“好了好了,以前的事就不要再提了,锦绣难得回来,都别吵了,中午在家里吃顿饭,陈氏,你赶紧去厨房做点吃的来。”
赵万财身为一家之主说话还是很有分量的,赵陈氏纵使还有很多话想和洛锦绣说,也只能憋回去应了一声。
本来她还想叫锦书锦玉一块儿帮忙,洛锦绣先一步看出她的打算,道:“好些天没见到锦书锦玉了,来,过来这里坐,我们好好说说话。”
两个小家伙很听话地走了过来,云景灏也让出位置给他们坐。
赵万财有心想和洛锦绣说什么,却碍于有云景灏在,只能撇撇嘴坐到另一边去。
洛锦书和洛锦玉方才一直偷偷听着她和赵陈氏的对话,姐姐忽然变得厉害,他们都惊呆了,看洛锦绣的眼神中都透出崇拜来。
八岁的孩子,在普遍早熟的古代已经是不小的年纪,懂得很多事了,他们也知道之前她出嫁并不是出自自愿,却因年纪太小,在家里也没有话语权而无力阻止。
如今发现姐夫比想象中的好很多,结界的气色也不错的样子,总算稍稍安下心来。
大约过了一刻钟多,饭菜做好被端上来,一家人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表面和气地吃了顿饭。
饭后,赵万财出去上茅厕,云景灏去后头劈柴,赵陈氏趁机又对洛锦绣说:“你也知道家里条件不好,锦书锦玉在家常吃不饱饭,听说景灏打猎本事不错,你也不想让弟弟妹妹经常饿肚子吧,既然和云家成了亲家,景灏就是我女婿了,女婿来看看丈母娘是理所应当,以后让他常过来看看,帮忙干点活,顺便带点野鸡野兔什么的,给锦书锦玉改善改善。”
想了想,又怕自己这个一直不算很机灵的洛锦绣听不明白她的话,特意补充了一句:“让景灏自己过来就成了,你就别来回跑了,你是新媳妇,在婆家就该多干活,讨长辈们的欢心,总往娘家跑肯定得被念叨。”
洛锦绣抬起头,似笑非笑地看了眼一脸语重心长,好像都是为她好的赵陈氏。
赵陈氏长得好看,她,包括锦书锦玉的样貌估计都是随了母亲,要不是赵陈氏长得好,本来寡妇就难再嫁,何况她还带着三个拖油瓶,怎么可能在洛父死了不到半年就再次嫁人?
有句话赵陈氏确实不算说的假话,赵家的条件是不好,赵万财之所以能接受三个孩子一起进门,还是因为赵陈氏当初改嫁时身上带着意外身亡的洛父的东家给的一点补偿银两,这些银子让赵家过了一段还算宽裕的日子。
但现在距离当初都过去快两年了,钱本来就不多,赵万财不是个能省的,还有个不省心的弟弟赵万富,钱早就花没了。
赵陈氏改嫁时还想带着洛家的地,可惜洛家还有其他的长辈们,说死都不答应让她把地带走,要把那些地留给洛锦书。
她也好,洛锦玉也罢,都是女儿,早晚要嫁做人妻,只有洛锦书日后能给洛家传宗接代,帮洛父延续血脉,洛家的地只能姓洛!
她已经嫁了人,严格算起来,她现在是云洛氏,夫在前,万事当以夫为先,以夫为天,哪里能随便让云景灏拿着本该上交云家的野味来接济娘家?
直到赵万财和云景灏都回来,洛锦绣都搭理赵陈氏,这也让后者对她越发不满。
果然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才几天的功夫就胳膊肘往外拐,半点不顶用,养这么大又有什么用!?赔钱货就是赔钱货!
洛锦绣离开前又将他们带过来的糕点打开给锦书锦玉吃,怕等他们走了以后东西都进了赵万财的嘴,两个小的吃不到什么。
“时间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
洛锦绣刚说完这话,两个小家伙就露出了不舍之色,洛锦玉更是小手拉着她的衣襟不放。
洛锦绣蹲下身和弟弟妹妹平视,比起赵万财和赵陈氏,她对这两个孩子还是喜爱的,分别摸摸他们的头发,温声道:“以后有机会,我还会过来看你们,给你们带好吃的,如果你们想我了,也可以去上溪村找我,好吗?”
兄妹俩对视一眼,同时点头,“好!”
按理说,新媳妇回门,上门时要带着礼物,回去的时候娘家也多少会有所表示,但赵万财夫妻俩像是完全忘了这回事,云景灏和洛锦绣也选择性地忽略了这一步骤。
这也导致二人回到云家后,理所当然地被以李淑秀为首的几个女眷们好一阵奚落。
但二人都不在乎这些事,反正是每日都要经历的,回门事忙完了,接下来就该专心赚钱了!
第十四章赚钱的主意
又是一天过去,这一天,云景灏回来的时候不但带回来和平时差不多的猎物,还带回了一小包的野山楂。
李淑秀和张氏王氏等人看着那一包红彤彤的野果都不由自主地拉下脸,“你摘回来这酸溜溜的野果子做什么?家里又没人有喜。”
村里只有谁家媳妇有身子了想吃酸,才会偶尔摘点山里红吃,其余时候多是任由它们自己烂了。
洛锦绣和云景灏交换了一个眼神,说道:“这些山里红果虽然单吃味道很酸,可是如果加点糖水,味道会很好。”
李淑秀落下老脸,声音变大,“糖水?哪儿来的糖水?你又想用家里的糖!?”
赵氏和王氏也警惕地看着她,那表情跟防贼一样。
“之前奶奶你们不是一直说家里条件不好,没钱吗,我想着,既然已经成了这个家中的一份子,也该帮着一块儿想想有没有什么法子能帮家里赚点钱,一来成耀叔子在私塾里花用能多一些,二来家里人能多添点吃食或是衣物。”
“赚钱?”这两个字顺利地张氏王氏等人脑子里的一根线,李淑秀老太太眼睛里更是精芒一闪:“你想到什么赚钱的法子了?”
“就是我方才说的,山里红。”洛锦绣指着放在桌上的一小堆红果子。
王氏满脸怀疑,“你别是蒙人呢吧,这酸果子能赚什么钱,你刚才说要用家里的糖,难不成是觉得这果子这么酸,沾点糖吃就会有人吃了?”
李淑秀刚冒头的一点兴趣顿时也被冲散了一半。
洛锦绣面对云家一干面露质疑的人,眉头都没有动一下,继续不疾不徐地解释:“当然不是,我要做的东西主要原料的确是山里红和糖没错,但做法上和你们想的不太一样,但我可以保证,成品出来后,你们一定会满意,如果怕我浪费了糖,我们先少做一点尝尝?如果不好吃,我以后就再也不提此事了,可如果东西真的好吃,家里能做点小营生赚钱,也算好事一件。”
云家人顿时迟疑起来,云老爷子,云成耀等人都心动了,没办法,家里条件是真的拮据,谁不希望能多赚点钱。
“既然景灏家的想做,就让她试试。”云老爷子发话道:“要是不成,日后就安分守己地在家里好好干活,别总想些有的没的。”
一家之主一开口,其他人不吭声了,只是李淑秀强调了一句:“少用点糖!你回娘家时家里给做糕点就已经用了不少了!”
洛锦绣选择性地忽略了这句话,拿着山里红就去厨房忙活。
李淑秀到底还是不放心,干脆跟过去亲自监督,张氏,赵氏和王氏好奇她到底想做什么,也一块儿凑到厨房去,后面还有云晓婷等小辈们不停地伸长了脖子探头。
云景灏目送着媳妇进厨房,自己则到院子里去帮她准备串山楂的木签子。
厨房里,洛锦绣先将那些山楂洗干净,然后切半,去核,等云景灏将木签子送过来,再在每个木签上插上七八个山楂做成串,准备工作就算做完。
这期间,李淑秀等人就在厨房一角看着,谁也没说要帮忙打下手,洛锦绣也没提。
洛锦绣刚拿出装糖的小罐子,后面几道视线就变得更加犀利,深怕她多用。
洛锦绣将两勺糖往干净的锅里倒,想了想,还是回头说道:“这吃食需要用火,谁帮忙把灶火点起来,好快点把东西做好,东西做好还要放晾一段时间才能吃。”
估计这些人也不想等太久。
“事儿怎么这么多!”李淑秀一脸不耐烦地随手指了云晓婷和云倩倩两个,“你们赶紧帮忙把火点上。”
云倩倩没太大反应,老老实实过来帮忙,云晓婷却在其他人看不见的角度暗暗瞪她一眼,一脸不满。
锅热了以后,洛锦绣往里面倒了适量的水轻轻搅拌,等糖完全化开,在锅中沸腾,甜甜的味道在空气中飘起来,屋里的人都下意识地吸了吸鼻子。
洛锦绣看火候差不多,才将半成品的山楂串往那锅糖液中滚了一圈,另一只手飞快地拿起沾了油的刷子在旁边准备好的干净木菜板上一刷,将做好的糖葫芦‘啪’的一下轻轻甩在了上面。
李淑秀老太太甚至没能来得及骂她擅自往菜板上刷一层油,目光就被那糖液还没完全凝固的糖葫芦给吸引住了。
包裹着一层厚厚的糖衣的山楂串散发出一股之前没有的光泽,还有那股甜甜的香味儿,厨房里好几个人都不由自主地吞了吞口水,心中对洛锦绣的迟疑也散去了几分。
这酸果子串黏上糖液之后瞧着好像确实比较有食欲?就不知道吃起来味道是不是也够甜了。
其余的几串也很快在糖液里滚一圈出锅,在菜板上摆了一排,云家人未必都相信她能做出什么好东西来,但糖已经用了那么些,糖液既然还有的剩,剩下的山楂肯定也得用完,最后一共做出来十好几串糖葫芦糖液才见了底。
就这样,李淑秀还往里头又倒了点水,准备留着当糖水给家里人喝,不把锅里的甜味喝干净都不准备洗锅了。
之后又花了一刻钟多的时间让糖葫芦在外面温度较晾的秋风下风干晾凉,等得不耐烦的云家人才总算尝到了糖葫芦的滋味儿。
最先吃的还是云老爷子和李淑秀老太太,软软的糖衣已经变硬,一口咬下去能听见微微脆香,先是白糖特有的甜味入嘴,紧接着山里红的酸味和甜味融合在一起,一种从来没吃过的,难以言喻的酸甜味在口中化开,两个老人都不禁瞪大了眼睛。
“这,这味道……!”
云成祖本就嘴馋,看他们表情有异,忙问:“爷,奶,味道怎么样?好吃还是不好吃?”
二人没说话,只是动作很快地一口将一个完整的山楂咬下,吃得津津有味。
其他人一看,答案已经很明显了,一边惊讶一边迫不及待地也分别拿起一串尝尝,刚吃到糖葫芦的滋味,所有人都不可避免地瞪圆了眼珠子!
这味道!绝了!
“这,怎么会这么好吃!又酸又甜的!”云家所有人脸上都写满了不可置信,嘴里的动作没停,一眨眼的功夫每个人手里的一串都已经吃了一多半,更有贪心如云成祖,手里的还没吃完就忍不住赶紧伸手去拿多出来的几串。
“诶!别想一个人吃那么多!”性格蛮横的云成辉也赶紧伸手去抢,李淑秀眼疾手快地将最后一串夺过来,还瞪了瞪其他几个同样伸手的小辈,“你们把手里那串吃了就行了,这串给成耀吃!”
云成耀早知道奶奶肯定会帮自己多拿,根本没想过自己动手抢,就连手里那一串吃着动作都显得比其他人要慢条斯理,好像并不多喜欢一样,但闪闪发亮的眼神早就暴露了想法。
洛锦绣这个制作人反倒一串没吃到,只是将最后剩下的两个没能成串的,但也裹了一层糖衣的山楂自己和云景灏一人一个,尝了个鲜。
她毕竟不是真的十几岁的小丫头,对这东西倒是没特别喜欢。
等所有糖葫芦都被吃得干干净净后,所有人脸上都满是意犹未尽的神色,像云成辉更是相当不将就地一个劲儿地舔着手指上黏上的糖液,注意到其指甲里还有黑色的舞姬,洛锦绣好一阵反胃。
“怎么样,现在相信这些红果子能拿来卖钱了吧。”洛锦绣微笑着说道。
云家其他人面面相觑,李淑秀,张氏等人眼中更是瞬间迸发出浓烈的光芒来。
李淑秀老太太眼珠子一转,问道:“景灏家的,你是怎么打算的,先说来听听,这野果子串能卖多钱?怎么个卖法?”
其他人对赚钱两个字也相当敏感,都竖起耳朵目光灼灼地看着洛锦绣。
“这山里红山里有不少,不需要花费任何成本就能弄来,主要成本就是需要用到糖,最好是冰糖,余下就是一些柴禾,按我的估算,一串糖葫芦,就是这野果子串,根据每串的数量不同,大约卖个两到三文钱应该差不多,成本约莫每一串能有个一文钱。”
“才两三文钱?”张氏赵氏等人下意识地皱起眉头,显然对这个数字不太满意。
洛锦绣徐徐道:“因为用到了糖,这糖葫芦串也算是一种甜零食,平时舍不得花钱给家里孩子买糕点的人家也会愿意花上两三文钱买一串尝尝,贵了就该觉得不值当了,毕竟,所有人都知道山里红本身不值钱,味道也酸得很,没人吃。”
“两三文钱听着是少,可积少成多也能赚个不少钱。”洛锦绣举例道:“如果一天能卖上五十串,每一串赚一文钱,一天就有五十文钱,一个月便有一千五百文,也就是一两半。”
云家人惊得瞪大了眼睛,婶婶王氏更是激动地抓着丈夫的衣袖道:“一个月就有一两多银子,那一年岂不是能有十几二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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